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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劉志原╱台北報導】莊姓女律師與丈夫李男結婚多年,2人離婚後,李男發現莊女在婚前,即與她的保鑣兼司機余男通姦,莊女與余男去年已遭高等法院認定嘿咻1次,依姦通罪各判刑4個月,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;民事部分,台北地院今天判2被告連帶賠償李男60萬元;仍可上訴。 李男指控,他與莊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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